关于开展“同心实践”活动优秀女社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11-15 点击:2171次
关于开展“同心实践”活动优秀女社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各社市委、省直委员会、许昌学院支社、济源支社:
近年来,我省广大女社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思想上同心同德、目标上同心同向、行动上同心同行,以服务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为主要内容,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,发挥自身优势,积极投身社务工作;求真务实、矢志奉献;立足本职、建功立业、服务社会,涌现出许多人格高尚、工作优秀、贡献突出的典型。为表彰先进,展示她们的时代风采,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与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将联合表彰一批成绩突出,事迹感人的优秀女社员,授予“河南省三八红旗手”称号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
1、参政议政成果得到市级以上组织表彰的;
2、社会服务工作成绩突出,荣获市级以上奖励的;
3、本职工作成绩突出,多次受到本单位表彰的;
4、科研工作成果显著,荣获市级以上奖励的;
5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。
二、 名额分配
各社市委和省直委员会根据本组织女社员人数,按照1%的比例进行推荐,并将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到社省委办公室,社省委与省妇联将联合成立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,根据报送材料择优确定表彰人选。
三、几点要求
1、各社市委、省直委员会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标准,着重推荐在社务工作和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,在“同心实践”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社员。
2、事迹材料应着重介绍优秀女社员取得的成绩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,如:在本行业取得的成绩以及社会服务工作、解决就业、赈灾、扶贫解困、助学等方面的感人事迹,可突出一项或多项。每份材料1000字左右。
3、请各级组织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社省委办公室。
联系人:张艳奇(邮箱:bangongshi93@126.com)
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
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